(题干)
2003年2月28 日,某乡刘某和李某两女士在街上赶场时,因购物发生矛盾,继而引发纠纷。此后,刘某觉得在这场纠纷中输了面子,于是在事发地张贴启事,内容为“2月28 E1此地发生了一起打架事件,其间本人被一名30岁左右的女人殴打谩骂,恳请当El在场的群众将所见所闻反映给法庭,本人将予以重金酬谢。” 在拿到了李某谩骂自己的有关证据后,刘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李某起诉至法院。3月18日,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刘某指责李某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并提供了案发时在场的两名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证明李某对刘某进行了殴打谩骂。据此刘某还提出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
刘某提供的证人证言能否作为证据?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手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本案原告通过悬赏方式取证是违背法律规定和原则的。首先,使得原告与证人之间有了利益关系,这就使得证人证言的客观性、公正性受到了影响。其次,通过悬赏方式取证,给证人以重金酬谢,有收买、诱惑证人,干扰了司法审判的嫌疑。因此,本案原告以张贴悬赏词取得的证人证词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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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原告张某为追索高某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调查时,原告张某首先向法庭出示了由被告高某出具的欠条。该欠条上写着:“今借到人民币肆万元整。借款人:高某。19 98年3月2日。”对此证据,被告高某认为,该欠条虽系其亲笔书写,但并不能证明4万元是借张某的,并辩称,其在1998年3月间是向人借过钱,并出具过同样的欠条,只是现在回忆不起来究竟向谁借过钱。
(简答题)
原告张某为追索高某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调查时,原告张某首先向法庭出示了由被告高某出具的欠条。该欠条上写着:“今借到人民币肆万元整。借款人:高某。19 98年3月2日。”对此证据,被告高某认为,该欠条虽系其亲笔书写,但并不能证明4万元是借张某的,并辩称,其在1998年3月间是向人借过钱,并出具过同样的欠条,只是现在回忆不起来究竟向谁借过钱。
(简答题)
原告张某为追索高某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调查时,原告张某首先向法庭出示了由被告高某出具的欠条。该欠条上写着:“今借到人民币肆万元整。借款人:高某。19 98年3月2日。”对此证据,被告高某认为,该欠条虽系其亲笔书写,但并不能证明4万元是借张某的,并辩称,其在1998年3月间是向人借过钱,并出具过同样的欠条,只是现在回忆不起来究竟向谁借过钱。
(简答题)
范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董某于1998年3月2日下午将其打伤,使其住院治疗一周。范某提供了证人证言、住院治疗的有关证明及费用清单,要求判决董某赔偿损失。被告董某否认打伤范某,辩称1998年3月2日下午其正在国外旅游,不可能打伤范某,并提供了其出国旅游的飞机票、住宿证明等。
(简答题)
范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董某于1998年3月2日下午将其打伤,使其住院治疗一周。范某提供了证人证言、住院治疗的有关证明及费用清单,要求判决董某赔偿损失。被告董某否认打伤范某,辩称1998年3月2日下午其正在国外旅游,不可能打伤范某,并提供了其出国旅游的飞机票、住宿证明等。
(简答题)
原告张某为追索高某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调查时,原告张某首先向法庭出示了由被告高某出具的欠条。该欠条上写着:“今借到人民币肆万元整。借款人:高某。19 98年3月2日。”对此证据,被告高某认为,该欠条虽系其亲笔书写,但并不能证明4万元是借张某的,并辩称,其在1998年3月间是向人借过钱,并出具过同样的欠条,只是现在回忆不起来究竟向谁借过钱。本案中被告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配?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简答题)
A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因为A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 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愉愉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错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简答题)
A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因为A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 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愉愉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错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