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定位。
(2)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3)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
(4)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
(5)新公共管理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替代政府公共部门。
(7)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