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接双方必须按规时间在工作现场进行交接。
2、交班者必须当班情况和问题向接班者交待清楚,交班者能处理的部题应由交班者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3、接班者如认为一些重要安全问题未交待清楚,可拒绝接班。
4、严禁在提升设备运行中进得交接班。
5、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或酒后神经不正常的人,非当班工作人员交待情况可以不接班。
6、接班者因故未按时到岗,交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经过同意后做好善后处理,方可离开。
7、双方认为交接清楚后,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8、接班后,应首先与提升机司机及其他信号把钩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装置、通讯装置及推车机、摇台、安全门、阻车器等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待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