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北京爱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份购进市区一处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6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240万元;
(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商品住宅楼、停车场和精装修写字楼,占地面积各为1/3;
(3)住宅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开发住宅楼的利息支出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4)精装修写字楼开发成本3400万元(未包括装修成本600万元)。分摊到写字楼利息支出300万元(包括加罚利息4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5)与住宅楼配套的停车场开发成本480万元,无法准确分摊利息支出,售房时和业主约定,停车场产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停车场车位全部用于出租;
(6)12月份全部竣工验收后,公司将住宅楼出售,取得收入12000万元;将精装修写字楼作价15990万元(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产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当年收到分红250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最高限额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精装修写字楼用于联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A0
B2328
C2338
D2886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2.增值额=12000-7264=4736(万元)增值率=4736÷7264×100%=65%,增值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土地增值税=4736×40%-7264×5%=1531.2(万元)
3.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6000+240)÷3=2080(万元)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3400+600=4000(万元)应扣除的税金=0(以不动产对外投资,共担风险的,不缴纳营业税)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300-40)+(2080+4000)×5%+(2080+4000)×20%=1780(万元)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2080+4000+1780=7860(万元)
4.增值额=15990-7860=8130(万元)增值率=8130÷7860×100%=103.44%,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8130×50%-7860×15%=2886(万元)
精装修写字楼用于联营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万元。
A7582
B7614
C7860
D7810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销售住宅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A1422.4
B1531.2
C1271.1
D1485.4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销售住宅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万元。
A1592
B5236
C7264
D8558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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