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格式上存在某些差异。中国会议记录的基本格式是大体统一的。美、英等国的会议记录有正式会议记录和非正式会议记录之分。
(2)某些程序环节上的差异。如英国会议记录中,一般都要求记载宣读上次会议记录的有关情况,有时还要对上次会议记录履行通过手续,并由主席签字。而中国一般没有此项规定。
(3)某些特殊要求的差异。西方股东会会议记录,记录者必须了解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情况,以便在有关问题表决形式决议时按股份数额计算是否通过。这是中国的传统会议记录中一般是少见的。
(4)某些记录项目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如英国会议记录上,通常有下次会议的时间一项;中国一般未规定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