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制度是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的理论,可知家庭制度是最初的、本原的社会制度,而其他社会制度则按照需要增加,人口增多又产生了新的需要、新的制度的时候,家庭制度便退居于从属的地位了。在远古时代,它主要是具有经济意义的社会制度。
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社会劳动的分工。而经济上的所有制就是指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这充分说明了家庭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在古代具有经济制度的意义。家庭不仅是具有向自然作斗争,进行物质生产的本原的意义,而且它还有一个不可取代的,进行人的生产的本原的意义。这就是说,家庭是负担两种生产的生产单位,家庭制度是人类最早的,而且担负着两种生命的生产,并且表现为双重关系,即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本原的社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