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媒介是一种独特的社会组织,因而它也具有自己独特的组织目标,这些目标对媒介自身也具有一定的控制作用。
经营目标,这是大众传媒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般来说,大众传媒的经济收益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广告销售收益;二是产品销售收益。
宣传目标,这一目标主要是指宣扬和散播某种思想与意识形态以行使或扩大改思想或意识形态的社会影响力。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言论,二是报道。
公共和公益性目标,这二者是大众传媒特殊权利的来源,它们主要表现在三方面:①以公共服务者的角色出现、满足社会的普遍信息需求是大众传媒对社会所承担的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②大众传媒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诸方面都具有广泛而强大的影响力,因而它必须承担一定的公共性和公益性;③大众传媒受社会和公众委托而拥有对某些“稀有”公共传播资源(如广播电视使用的电波频率)进行支配和使用的特权,者也决定了它们必须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