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汉中央政府职能机构的长官称卿,其职能如下:
一、奉常。西汉改称太常,掌宗庙礼仪。
二、郎中令。西汉改称光禄勋,掌宫廷警卫。
三、太仆。掌宫廷车马。
四、卫慰。掌皇宫保卫。
五、典客。西汉曾更名大行令、大鸿胪,掌少数民族及外交事务。
六、廷尉。掌司法。
七、治粟内史。西汉更名大农令、大司农,掌财政税收。
八、宗正。掌皇族内部事务。
九、少府。掌山河湖海税收及手工业制造。以上官员称为九卿。除此之处,还有与九卿地位相当的中尉、将作大匠和大长秋等,他们和九卿合称列卿。
(2)列卿制度是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相适应的制度,列卿制度体现出君主专制的精神,即官员必须绝对服从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