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企业,也称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它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
(1)组建和终止容易。开设、转让与关闭个人独资企业行为,一般仅需要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即可,手续简便。
(2)创建成本低。它只需要交纳相对较低的注册费用。
(3)税后利润归个人所有。企业由个人出资,利润也全部归个人所得和支配。另外,与企业法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决策权完全集中于企业主。
(5)没有信息披露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方面受约束最少,除了所得税表格中需要填列的项目以外,其他均可保密。
个人独资企业的缺点:
(1)由个人负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主对企业的全部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2)企业投资规模和融资渠道有限。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主要靠自身的积累,很难获得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资金帮助。
(3)企业主的个人能力有限。
(4)势单力薄。当企业主必须在没有任何建议和指导的情况下独立做出重大决策时,他可能会感到孤独和害怕,所有的责任都压在他一个人肩上。
(5)企业寿命有限。个人独资企业完全依赖于企业主个人,如果业主无意经营或无力经营,企业的业务就要中断,从而关闭。如果没有合适的继承人或其他接替者,该企业就彻底死亡了。
(二)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优点:
(1)能力互补,提高了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合伙企业业主人数多,各自拥有不同的知识背景和能力,可以达到优势互补的效果。
(2)较强的融资能力和发展空间。合伙企业能够筹集较多的资金,吸收更多的雇员,具有较高的信用和抗风险能力,从外界获取资金的能力也相对加强。
(3)利润分享机制灵活。合伙人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的比例由合伙协议规定,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每位合伙人都拥有相同的平等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的划分方法较为灵活。
(4)较少的法规管制、较强的灵活性。和公司制企业相比,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具有相当的灵活性。
(5)由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避免双重课税。
合伙企业的缺点:
(1)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普通合伙人不仅要对企业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而且还要对其他合伙人应负担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较难处理,管理协调成本较高。合伙人之间的协调一致是最重要的。如果产生意见分歧,互不信任,就会影响企业的有效经营。
(3)潜在的个性和权力冲突。合伙人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婚姻,只有充分了 解伙伴的工作习惯、目标、信仰以及基本的商业哲学,才能避免合作的破裂。应该以有效的机制比如正式的合作协议、开放的沟通渠道,来协调表面的或是潜在的冲突,但是彻底解决的可能性极小。
(4)产权流动受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不能自由转让自己所拥有的财产份额,产权的转让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同时,接受转让的人也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才能购买产权,成为新的合伙人。
(5)企业规模和融资能力仍受限制。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合伙企业的规 模和融资能力都扩大了很多,但是和公司制企业相比,仍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果企业规模过大,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无法了解其他合伙人的财产状况和可能承担的债务责任。而且企业产权难以流动,投资风险不好转移,筹资能力也有限,也不能满足企业大规模扩张的要求。
(6)企业寿命不会太久。合伙企业往往取决于一些关键人物的存在,一旦这些人物推出或死亡,企业就可能难以为继,走向死亡。
(三)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是依照公司法组建并登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公司制企业的特征:
⑴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⑵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
⑶公司是企业法人。
⑷公司的所有权归股东所有。
⑸公司的决策权总由股东共同控制。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制的最大好处就是其投资者的有限责任,这使得投资者可以将投资风险控制在他们投入企业的资金范围内。
(2)资本相对集中,再融资能力强。在有限责任的保护下,公司制企业是融资能力最强的组织形式,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 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获取资金。
(3)产权主体多元化,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产权主体多元化,各投资方就会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就会重视公司章程的制定,要求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4)公司经营稳定,有利于企业的扩张。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其存续不受某些股东出让或亡故的影响,因此能够保证稳定和长远发展。
(5)所有权转让方便、灵活。
公司制企业的缺点:
(1)组建成本高、花费时间长。公司制企业设立的要求较高,手续相对复杂,成本和时间的花费也相对较大。
(2)双重纳税。公司盈利后首先要上缴公司所得税,当利润作为股息派给股东后,股东还要上缴企业(投资)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3)委托代理矛盾。公司制企业中存在着两对委托代理关系,一是股东和董事,二是董事与总经理。这种委托代理机制使得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成为可能,同时也引出了委托方和代理方的矛盾。
(4)信息的完全披露。为便于投资者了解企业情况,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信息必须完全公开,以接受监督。
(5)所受法律管制较多。各国法律对于公司的设立、经营、变更、终止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和约束。
(简答题)
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含义及优缺点。比较各种小企业法定资质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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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含义及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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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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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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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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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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