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全面领导权。国务院总理对国务院工作拥有全面领导权,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成员均向总理负责,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
②最后决定权。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总理集中正确意见,并作出最后决定。
③人事提名权。总理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名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任免人选。
④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均由国务院总理签署。
(简答题)
我国总理负责制的内容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