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发包人负责赔偿工程占用土地及毗邻地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②发包人委托监理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监理人监督检查不减轻承包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③发包人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金额支付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④发包人负责组织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
⑤发包人负责在拆除爆破工程施工前14天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备案资料;
⑥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⑦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⑧承包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有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⑨承包人应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⑩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围堰工程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其中专家1/2应经发包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