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中止是保险合同生效以后,由于某种原因使得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暂时失去。这通常出现在人身保险合同里面,因投保人交不起保费的情况下;而财产保险是一次性交付保费的,所以不常有。保险合同的恢复(复效)是指被中止的保险合同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重新恢复其法律效力。
其条件为:
第一,要申请;
第二,要协商;
第三,要经过宽限期;
第四,要补交保费;
第五,要在复效有效期内申请复效。(复效有效期为两年,超过两年的合同法定解决)
注意:中止和复效是相连系的,而且只限于长期的人身保险;复效时也要履行告知义务。
(简答题)
简述保险合同中止与恢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保险合同中止与恢复?
(单选题)
人身保险合同因投保人逾期未缴纳保费导致保单中止的,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可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但自合同效力中止日期满几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判断题)
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简答题)
保险合同的中止和终止有何区别?
(单选题)
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为()。
(名词解析)
保险合同的中止
(名词解析)
保险合同的中止
(单选题)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判断题)
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的效力会因投保人未按时交纳保险费而受影响;但在中止期内,保险合同的效力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