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我国古代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形式,它的名称始于唐代,但只是校刊、收藏经籍的场所。书院作为一种教学机关,是从北宋开始的。由于北宋初期官学荒废。士子无求学场所,宋代理学的传播也需要有其自身的场所,加之佛教禅林讲学制度的影响,作为教学组织的书院便应运而生。宋代书院有私办,官办和私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初期组织比较简易,主持人也是教学者,通常称为山长。书院的讲学力求通义理,而不是参加科举,因而在教学上形成于官学不同的显著特点。
1、书院既是教学机关,也是学术研究机关。教学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是书院最显著的特点。
2、书院建立了讲会制度,允许不同学术观点的学者互相讲学,形成百家争鸣的精神。
3、书院教学以学生自学为主,在教学方法上,所采用问难论辩式,注意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自学能力。
4、数学师生朝夕相处,师生共同讨论,共同研究,感情深厚。
5、书院可以自由讲学,不受地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