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企业直接接受国外用户订货、按购货合同或协议书销售。
(2)生产企业派推销员到国际市场作个别访问、上门推销。
(3)生产企业在本国开设出口部,或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现货销售,或接受国外客户的订货。
(4)生产企业参加国内外商品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订货会等,在会议期间直接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
(5)采取邮购方式,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国外最终用户或消费者。
(6)生产企业通过电视、电话、计算机网络、电报、传真等,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或消费者。
(7)生产企业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国内出口商,同时由国内出口商将产品销售到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