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渔民生产生活禁忌
1、世俗有吃鱼怕“翻”的忌讳。吃盘中之鱼从不将鱼整条翻转;
2、渔人忌将碗筷丢下海中,因为随手将饭碗丢进海中,意味着看不起渔家及他们所从事的职业;
3、渔人在海上行船或作业,遇到漂流尸体,禁忌不予理睬,而要把尸体打捞上岸埋葬;
4、家里死了人,禁忌到别人家里去,也不宜外出探亲;
5、凡参与操办丧事的人,禁忌参加操办喜事;
6、渔船上的渔民如家中有人生育孩子,下海时要在神像前烧“金”和“香”如家中有丧事的人上船须烧“金”“香”烛”;
7、妇女上船时不能从船头坎走过。
(2)女子家务禁忌
1、女子洗衣,男女衣服不可混置一桶。
2、男衣在上、女衣置下的做法,取“龙在上、凤在下”之意;
3、洗衣物时忌讳有人从衣服上跨过,否则认为穿此衣者日后要倒霉。
闽南一些地方,妇女做鞋、袜之类针线活,必须在一天内完成,否则认为穿此鞋、袜者日后不能走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