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依我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可协助提供。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
(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简答题)
我国对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对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我国法律对该问题又是如何规定的?
(简答题)
简述我国对外国法查明的有关规定。
(单选题)
我国规定外国法查明的途径不包括()
(多选题)
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查明外国法的途径包括()
(单选题)
在对待外国法不能查明的法律适用问题上,美国法院在确定不能查明的外国法为普通法系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等)法律时,采取的做法是()
(单选题)
在外国法的查明上,比较合理的做法是()
(填空题)
欧洲大陆一些国家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在确定外国法内容时,由()负责查明。
(简答题)
试论外国法不能查明与外国法错误适用的处理。
(简答题)
简述中国适用的外国法查明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