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质押操作风险措施有:
①必须确认质物是否需要登记。
②按规定办理质物出质登记,并收齐质物的有效权利凭证,同时与质物出质登记、管理机构和出质人签订三方协议,约定保全银行债权的承诺和监管措施。
③银行要将质押证件作为重要有价单证归类保管,一般不应出借。
如要出借,必须严格审查出质人借出是否合理,有无欺诈嫌疑;借出的质物,能背书的要注明“此权利凭证(财产)已质押在×银行,×年×月X日前不得撤销此质押”,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登记部门或托管方“X质押凭证已从银行借出仅作×用途使用,不得撤销原质权”,并取得其书面收据以作证明。
(多选题)
下列措施中,可防范质押操作风险的有( )。
A谨慎接收权证质物
B质物出质登记
C与质物出质登记、管理机构和出质人签订三方协议
D将质押证件作为重要有价单证归类保管
E出借质押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