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齐之以法,示之以礼。孝文帝认为礼具有根本性的性质,对法有着根本性的指导作用。首先,加强对不孝罪的处罚;其次创制“存留养亲”制度;第三,严格区分斩、绞两种死刑等级,废除“裸形”处斩的行刑方式。
(2)法为治要,慎刑恤刑。孝文帝认识到,法律为国家“治道之实要”,注意运用法律武器推进汉化改革。
(3)教随时设,政因事改。孝文帝认识到汉化改革的紧迫性,多次谈到必须“变法改度,宜为更治”,与之惟新,做到教随时设,政因事改。
北魏孝文帝的法律思想及其汉化改革,对于北魏政权的封建化,对于促进和完善封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缓解社会危机,还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简答题)
浅谈魏孝文帝对正统法律思想的吸收。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