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消费和文学之间是辩证的互动关系,首先,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
(1)文学生产为文学消费提供消费的对象,即文学产品。没有消费对象的消费行为是不存在的,消费者最终能消费到什么样的文学作品也是由生产者决定的,所以说文学消费对象受者文学生产的规定。
(2)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的方式。不同的传播媒介便会带来不同的文学消费方式,如依托于平面媒介的文字阅读,依托于影视广播的视听阅读,依托于电脑手机的视频阅读等。而随着生产形式的多样,消费者可以选择独自阅读或是集体欣赏,室外或室内阅读等多种消费方式。
(3)文学生产规定着文学消费的需要,或者说,生产着新的消费者。艺术对象常遭出动的艺术和具有审美能力的大众。一个社会或一个民族的文学消费者的文化层次、艺术修养、审美曲霉和精神追求往往是靠文学产品自身创造出来的。
其次,文学消费也制约着文学生产。
(1)文学消费决定着文学生产的最后完成文学产品的价值在文学消费才得以完成,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文学生产周期并非以作家创造出一部文本为终结,而是要经过读者大众的消费,文学生产才真正完成,文学消费是文学生产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因素,文学作品有赖于作者与读者来共同完成。
(2)文学消费制约着文学生产的方式和规模。文学作品的生产最终是要被消费的,所以生产者在生产的过程中就无法忽视消费者的不同层次和要求。如文学生产者在创作的过程中注重人物塑造、情节安排、语言运用等,就是为了增强作品的可读性。
(3)文学消费体现为文学生产的目的和动力。正是读者大众的文学消费需求决定和刺激着文学生产。如果脱离了读者的消费需求,文学生产就失去了目的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