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国际税收协定关于跨国投资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对于本国居民以及非居民设在境内的常设机构取得的各种投资所得,一般规定应并入其年度营业利润或个人所得内,在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后,统一计征法人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那些不在境内居住的外国个人和未在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法人从境内取得的各种投资所得,一般则从源课征预提所得税。为了协调居住国和收入来源地国在跨国投资所得征税权方面的冲突,各国的税收协定实践一般都采用了税收分离原则,即规定对跨国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受益人的居住国征税,也可以在来源地国一方征税(经合组织范本主张特许权使用费应由居住国独占征税)。为了确保居住国一方能够分享一定的税收利益,协定还明确收入来源地国应当按照限定税率对投资所得课征预提所得税。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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