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统一的城市坐标系统和标高系统
2.管线综合布置与总平面图布置竖向设计、绿化布置统一进行。
3.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的性质、地形、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管道内的介质具有毒性和可燃、易燃、易爆性质时,严禁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及贮罐区等。
5.管线内的布置应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同一管线不宜自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6.必须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的条件下节约用地,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共架、共沟布置。
7.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及其他干线的交叉,当干线与铁路交叉时,应为正交。困难情况下不宜小于45度。
8.在山区,管线敷设应充分利用地形,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危害。
9.当规划区分期建设时,干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集中,近远期结合。
10.管线综合布置时,应布置在用户较多一侧,或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
11.产生矛盾时的避让原则(7个要点)
(1)压力管让自流管
(2)管径小让管径大
(3)易弯曲让不易弯曲
(4)临时性让永久性
(5)工程量小让工程量大
(6)新建的让现有的
(7)检修次数少、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不方便的
12.充分利用现状管
13.工程管线与建筑构筑物之间及管线水平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
14.共沟敷设符合以下规定:
1)热力管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和压力管共沟
2)排水管应布置在沟底,当沟内有腐蚀性介质管时,配水管布置在上
3)腐蚀性介质管道标高应低于其他管线标高
4)火灾危险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5)凡有困难产生相互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15.敷设主管道干线的综合管沟应在车行道下,其覆土深度必须根据道路施工和行车荷载的要求,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以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