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能力圆房;
(2)任何一方故意拒绝圆房;
(3)非有效同意的婚姻;
(4)精神紊乱使其不适宜过婚姻生活;
(5)结婚时患有传染性性病;
(6)女方怀有他人身孕。
(简答题)
简述构成可使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哪些?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无效婚姻的产生原因有哪些?
(名词解析)
可撤销婚姻
(判断题)
根据《香港婚姻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离婚的,法院只需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而不问离婚理由,即可解除婚姻关系。()
(多选题)
1971年10月7日是香港婚姻法的转折点,《婚姻制度(改革)条例》规定,从即日起,废除原有的三种婚姻形式,即()。
(填空题)
根据香港法《婚姻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的最低法定年龄为()岁,但未满二十一岁时必须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判断题)
在香港,夫妻若要离婚,一定要向法院申请,法院批准后,会颁布“绝对判令”,夫妇才在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双方亦可再婚。()
(简答题)
简述香港律政司的架构。
(简答题)
简述香港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简答题)
简述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