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科斯定理要求财产权明确。但是,财产权并不总是能够明确地加以规定。有的资源,例如空气,在历史上就是大家均可使用的共同财产,很难将其财产权具体分派给谁;有的资源的财产权即使在原则上可以明确,但由于不公平问题、法律程序的成本问题等也变得实际上不可行。
第二,科斯定理要求财产权可以转让。但是,由于信息不充分以及买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等,财产权并不一定总是能够顺利地转让。
第三,即使财产权是明确的、可转让的,也不一定总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转让之后的结果可能是它与原来的状态相比有所改善,但不一定为最优。
第四,分配财产权会影响收入分配,而收入分配的变动可以造成社会不公平,引起社会动乱。在社会动乱的情况下,就谈不上解决外部影响的问题了。
(简答题)
如何看“科斯定理”?它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适用吗?它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适用吗?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