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司法卷三
(单选题)

《公司法》鼓励股东自治,其中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允许公司章程灵活规定有关内容。大同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律师王某制定了一份"个性化"的公司章程。请问其中的哪一规定是违反法律的?()

A法定代表人由监事担任

B股东表决权平等,一人一票

C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D全体股东平均分红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A项违法,应选。根据该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D项合法,不选。根据该法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B项合法,不选。根据该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C项合法,不选。

相似试题

  • (多选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在甲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次董事会上,通过了对其控股股东乙公司进行投资的决议。其中董事马某等7人明确表示同意,董事古某明确表示反对,董事林某弃权,上述董事会所议事项均作成会议记录。现在该笔投资既不能取得投资回报并且连本金也无法收回,给甲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应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5名股东设立的。下列对于该公司股东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 (多选题)

    鹏程广告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原股东为王某和张某,其中王某出资占出资总额的51%,张某占49%。2013年5月,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了转让出资的决定,同意王某所持有的51%的出资额转让给陈某,陈某受让后成为该广告公司新的大股东,并通过选举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但是一直以来,作为小股东的张某却实际控制着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和营业执照正、副本,从未让陈某参与过公司的经营管理;陈某也从未按章程享受过分红、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应的股东应该享受的权利;张某近2年来始终拒绝召开股东会。现在陈某有哪些合法并可行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答案解析

  • (多选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哪些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答案解析

  • (多选题)

    王大山为某公司股东,现欲主张公司回购其股权,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公司法》有关股东知情权的规定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有所不同,下列哪一项是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查阅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可查阅的文件?()

    答案解析

  • (多选题)

    下列有关保险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宏达航空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成立3年内股东缴足所有出资即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2014年1月,宏达公司依法登记设立,甲以专利技术出资,协议作价出资1200万元,乙认缴的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有9名成员,分别是9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监事会有5名成员,其中1人是公司职工代表。2014年2月,宏达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2014年3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订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5家股东赞成增资,该5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14年4月,宏达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杭州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宏达公司是杭州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宏达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

快考试在线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