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刺激经济活动和调节社会生活的税收支出而言,其一般形式大致有税收豁免、纳税扣除、税收抵免、优惠税率、延期纳税、盈亏相抵、加速折旧、退税等。
税收支出指以特殊的法律条款规定的,给予特定类型的活动或纳税人以各种税收优惠待遇而形成的收入损失或放弃的收入,属于财政补贴性支出。可分为照顾性税收支出和刺激性税收支出。主要形式有:
(1)税收豁免:指在一定时期内,对纳税人的某些所得项目或所得来源不予课税,或对某些活动不列入课税范围等,以豁免其税收负担;
(2)纳税扣除:指准许企业把一些合乎规定的特殊支出,以一定的比率或全部从应税所得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
(3)税收抵免:指允许纳税人从其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
(4)优惠税率:指对合乎规定的企业课以比一般较低的税率;
(5)延期纳税:也称“税负延迟缴纳”,指允许纳税人对那些合乎规定的税收,延迟缴纳或分期缴纳其应负担的税额;
(6)盈亏相抵:指准许企业以某一年度的亏损抵消以后年度的盈余,以减少其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款;或是冲抵以前年度的盈余,申请退还以前年度已纳的部分税款;
(7)加速折旧: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初期提列较多的折旧。采用这种折旧方法,可以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早一些得到折旧费和减免税的税款;
(8)退税: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的退还。退税的情况有很多,诸如多征误征的税款、按规定提取的地方附加、按规定提取代征手续费等方面的退税。这些退税都属于“正规税制结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