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整个国家制度一样,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发展的。他的“趋时更新”观点具体表现在:
第一,法律“趋时更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第二,他通过对“圣法不可变”的“正统”论的否定,以论证法律的“趋时更新”。
第三,以“有定理而无定法”的规律,深刻论述了改革旧法的必要和法律“趋时更新”的前景。认为法律必须“因其时而取宜于国民”,而不能拘泥于旧的制度不变,“法古”之说毫无任何根据。他预测“他年”的法律制度必然是一种维护“天下之公”、“天下有大公至正是非”的法制。
(简答题)
简述王夫之法律思想“趋时更新”的具体表现。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