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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本题共计 3 个问题

某幼儿园聘请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有事离开学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玩耍,其中乙(5岁)和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用笔把乙脸戳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60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

简答题
1

脸部受伤的乙的医药费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正确答案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乙的脸部受伤主要是由丙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所以乙的医药费主要由丙的监护人直接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

简答题
2

学校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案中,学校的工作人员甲有明显过错,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解析

简答题
3

甲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责任由学校承担,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甲的过错事后向甲追偿。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单选题)

    2000年,湖南省某县王楼乡王村村民委员会办起了村幼儿班,聘请邻村民办教师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2001年1月5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两人杨某(6岁)和李某(5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杨某用铅笔盒将李某头部打破,而李某则把杨某按在火炉上,致使杨某衣服着火。杨某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后,将火扑灭并送回家中。当日中午,杨某被送往县医院治疗,当时诊断为:臀部、阴部、大腿后侧烧伤,面积40%,深II度。第二日,杨某在其父带领下转往省人民医院治疗。半年之后杨某才基本恢复健康。2001年9月25,杨某之父以杨某为原告起诉至南中县人民法院,要求村委会、某甲、李某赔偿杨某被烧伤的全部经济损失。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本案中的杨某、李某属于民法上的。()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周某(女,幼儿圆教师)于某日上午带领其执教的幼儿班的20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一名幼儿失足落入路旁的粪池。周某见状惊慌失措,但不肯跳入粪池救人,只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一中学生刘某问迅赶来。找一竹竿测得粪池约70公分深,但他也不肯跳下粪池救人。最后,一农民赶来跳下粪池救出幼儿,但幼儿已死亡。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周某(女,幼儿圆教师)于某日上午带领其执教的幼儿班的20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一名幼儿失足落入路旁的粪池。周某见状惊慌失措,但不肯跳入粪池救人,只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一中学生刘某问迅赶来。找一竹竿测得粪池约70公分深,但他也不肯跳下粪池救人。最后,一农民赶来跳下粪池救出幼儿,但幼儿已死亡。

    答案解析

  • (多选题)

    甲是某小学校一年级某班教师。某日上午课间休息时,甲离开,教室里无人看管。其中乙和丙因争夺位置而打斗,结果乙与丙均受到伤害,各花去医药费500元。乙丙医药费的承担者是()。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某供销公司甲从某服装厂乙购进一批西装,价值100万元人民币,按甲与乙签订的供销合同规定,甲公司在收到乙厂西装后应一次性付清货款1100万元,而在甲公司收到乙厂供应的西装后,即根据上级决定被并入了丙公司,故甲公司没有按合同规定支付乙厂货款,经理丁称,甲公司已不存在且他本人也不再担任职务,无法支付所欠货款。于是乙厂聘请了律师,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甲公司欠乙厂的100万元货款及利息。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某供销公司甲从某服装厂乙购进一批西装,价值100万元人民币,按甲与乙签订的供销合同规定,甲公司在收到乙厂西装后应一次性付清货款1100万元,而在甲公司收到乙厂供应的西装后,即根据上级决定被并入了丙公司,故甲公司没有按合同规定支付乙厂货款,经理丁称,甲公司已不存在且他本人也不再担任职务,无法支付所欠货款。于是乙厂聘请了律师,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甲公司欠乙厂的100万元货款及利息。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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