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魏晋南北朝时期选拔官吏(包括各级秘书官吏)的基本制度是自曹丕起始的九品中正制。所谓“九品中正制”是曹丕称帝后,根据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设立的,即令中央的一些官员兼任其原籍所在州郡的中正,根据“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的原则,察访本州郡的人才,列为九等,以备选用。
(2)九品中正制设立的原意是为了网罗天下贤士,为国所用。然而,它很快就演变成以门第划分等级,按等级高低授官的腐败制度,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官都由门第显赫的世族担任,这些人垄断各级政权,而出身低微的寒门子弟只能充任僚属和低级官吏,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状况。这一腐败制度使大量人才受到压抑、埋没,没有机会理政。担任高官的世族往往自鸣清高,不屑从事具体事务,且常常身兼数职甚至数十职,实际上连一职也不能胜任。所以,这一时期,在公府和地方政府中,主官位尊而大权旁落,秘书位卑而权力膨胀,形成了名实相反的主从关系。造成了“寒门掌机要”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