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白对照: 对照组不给任何处理。这种对照只有在处理因素作用很强,非处理因素很弱时才可使用。
2.实验对照: 对照组不施加处理因素,但施加某种实验因素
3.标准对照:不设专门的对照组,而是用现有标准值或正常值做对照。
4.自身对照:对照与实验在同一受试者身上进行,如用药前后作对比。
5.相互对照: 不设对照组,各实验组间互为对照。如比较新药与旧药的疗效。
6.配对对照:与相互对照不同,它不是采用组间相互比较的方法,而是把研究对象选择条件相同的两个配成一对,分别给以不同的处理因素,对比两者之间的不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