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有具体要求的信访,属正当合理的,可以落实的应及时办理,一时不能解决的,做好思想工作;
2.对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信访,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有重要建议的,应当予以鼓励、表彰,属正确的应当认真研究,属不正确的应耐心解释;
3.对揭发、检举、控告和申诉的信访:一般要交给被控告和被检举者所属的上级领导机关或检察、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4.对内容反动的信件,可直接转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对无理取闹、恶意捣乱、纠缠不走的上访人,如果属严重妨碍机关工作秩序,干扰领导正常办公,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态度蛮横,屡教不改的,转交公安机关依照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处理;
6.对集体上访,要严格控制,让其推选少数代表反映情况,属于集体聚众起哄、示威的,应坚决制止;
7.对不符合政策照顾,或是有关政府部门已经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和条件许可情况下对所有的问题给予负责的合理解决;
8.对咨询性、查问性的信访,应转交有关部门或单位承办答复或接待。
(简答题)
机关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分为那几个方面?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