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显示器的传递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设计特性与人的听觉通道特性的匹配程度。
要使两者匹配,听觉显示器的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听觉刺激所代表的意义,应该与人们已经学到的或者自然的联系相一致。避免信号之间相互矛盾。
2.采用声音的强度、频率、持续时间等维度做信息代码时,应该避免使用极端值。代码数目不能超过使用者的绝对辨别能力。
3.信号强度应高于噪声背景,保持足够信噪比,防止声音掩蔽效应带来的不利影响。
4.尽量用间歇的或者可变的声音信号,避免使用稳定的信号,减弱对信号的听觉适应。
5.不同的声音信号应尽量分时呈现,时间间隔不宜短于1秒。对必须同时呈现的信号,可采取将声源的空间位臵分离,或按其系统的重要程度,提供优先注意的指示等方法。
6.不同场合使用的听觉信号要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