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影响创造力的因素,研究者们罗列过许多。塔迪夫和斯滕伯格把诸多因素概括为认知因素和人格因素两大类。
1)认知因素
认知因素主要包括智商、领域知识和策略性知识等三个方面。
智商。研究表明,高创造力必须有高于一般水平的智商,低智商不可能有高创造力。
领域知识。认知心理学认为,创造力一般都需要一定的知识基础,学习者需要以一定的知识经验为背景,去理解问题的含义和结构,去寻找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创造过程是对原有知识进行转化和运用的过程,知识是创造的基础。
策略性知识。戴维斯认为,创造的过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定:其一是创造者用来叫绝问题的一系列步骤或方法。其二是当新的观念或方法突然迸发的瞬间,是由于知觉的突然改变或转换。其三是创意者有意无意间用来引发新的主意、关系、意义、知觉、转换等的一些技巧和策略。
2)人格因素。
大量研究表明,创造力与创造者的人格特质动机特性关系更加密切。综合相关研究,以下人格因素对创造力的形成尤其具有很大影响:强烈的好奇心和浓厚的创造兴趣。好奇心和兴趣是创造性思维的驱动力,人有了好奇心和兴趣就会形成对事物积极探究的倾向,对新问题、新观念和新方法保持高度的敏感,知识激发创造性思维的有利条件。勇敢而独立的个性和批判精神。喜好独立判断,富有个人见解,不轻信他人、不落俗套、不畏权威、不拘泥于陈规陋习等都是具有高创造力者的特征。积极的心理承受力和开放的心胸。有创造力的人往往不怕错误和失败,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发明创造往往是在无数次失败的基础上诞生的。同时还要有恒心、耐心和毅力。此外,善于广泛摄取信息,不固执己见也是创造者所需要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