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账户开立:
个人期货投资者在建设银行开立一般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并办理与之相应的储蓄卡;机构期货投资者在建设银行开立企业一般活期存款账户;
期货经纪公司在重要客户服务系统集中处理点开立结算账户及资金划转额度控制账户。
(2)期货投资者账户对应关系的建立:
个人期货投资者按有关要求在建设银行储蓄柜台提供相关资料,由建设银行储蓄柜台按照规定程序建立个人投资者储蓄账户与其在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机构期货投资者按有关要求在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集中处理点提供相关资料,由建设银行集中处理点按规定程序建立机构投资者一般活期账户与其在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3)期货投资者账户信息的查询
个人期货投资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建设银行储蓄柜台查询个人全部信息资料;机构期货投资者在重要客户服务系统集中处理点提交有效凭证查询全部信息资料。
(4)账户对应关系的撤销
个人期货投资者在建设银行储蓄柜台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撤销银期转账业务申请表》,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通过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撤销储蓄账户与期货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对应关系;
机构期货投资者在重要客户服务系统集中处理点申请撤消银期转账账户对应关系,重要客户服务系统集中处理点操作员输入相关信息后撤销机构期货投资者银期转账账户对应关系。
(5)期货经纪公司结算账户和资金划转额度控制账户的变更
如果期货经纪公司变更结算账户和资金划转额度控制账户,重要客户服务系统集中点操作员应先在重要客户服务系统中撤销期货经纪公司结算账户、资金划转额度控制账户的相关信息,再重新建立期货经纪公司结算账户和资金划转额度控制账户。
(6)投资者出入金业务的办理
入金:期货投资者负责通过期货经纪公司的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系统向建设银行发送入金信息,建设银行根据期货投资者发送的入金信息自动扣减期货投资者银行账户余额。
出金:期货投资者负责通过期货经纪公司的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系统向建设银行发送出金信息,建设银行根据期货投资者发送的出金信息自动增加期货投资者银行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