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以及海商法、票据法等。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商法调的对象是商事关系,商事关系是特殊的民事关系,因此,商法可称为民法的特别法,但在法律适用上,商法优于民法,在商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民法的相应规定可作为商法的补充。
商法的基本原则:促进交易迅捷的原则、强化商事组织原则、维持交易安全的原则、维护交易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