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在形式上设有两个行政首脑,经全民投票当选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掌握行政大权,政府还设总理。
②政府不对总统负责而对议会负责,议会可以谴责政府,当议会通过谴责案即不信任投票案或否决政府的施政纲领或总政策声明时,总理必须向国家元首提出政府总辞职。
③总统掌握实际统治权,成为国家机构的核心,他不对任何机构负责。总统除实际享有召集议会特别会议、签署法令、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和外交决策等权力外,还享有下列特权:任命总理和政府部长,主持内阁会议,可以不经总理的附署直接颁布紧急命令,实行非常权力,发布总统咨文,相对否决议会通过的法案,重要法案提交公民复决,解散议会及统率军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