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依《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因()而终止。
A依法被撤销
B并入其他企业
C解散
D依法宣告破产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上或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一)依法被撤销; (二)解散;(三)依法宣告破产;(四)其他原因。故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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