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粉系统投运前的检查内容有:
(1)转动机械的转动部分和传动装置完整正常,无影响运转的杂物,各部螺丝无松动。
(2)管道和各部件无积粉和自燃现象.若发现有积存的煤粉应立即彻底清除,否则不准启动。
(3)制粉系统设备齐全,保温完整,无漏风处;防爆门合乎要求无破损;蒸汽灭火系统各汽门处于关闭位置;制粉系统锁气器严密,动作灵活,不应有卡涩现象;风门、挡板开关灵活,方向正确,开度指示与实际开度相符。
(4)润滑油系统各有关油门应开启,油质良好,油温应符合规定,并有充足的油量;冷却水系统管路畅通,水量充足,回水不堵;制粉系统内各测量、监视仪表齐全;电动机符合启动条件。
(5)原煤斗内应有足够的煤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