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宪法分类,大致可以分为形式上的宪法和实质上的宪法两大类型:
前者有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来划分的;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机关及程序为标准来划分的;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是以制定和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为标准来划分的。
我国的宪法是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民定宪法。后者从宪法的性质和实际功效的角度来对宪法进行划分。西方学者把宪法划分为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语义性宪法、保障性的宪法(真正的宪法)、名义性的宪法和装饰性的宪法(或冒牌宪法)。马克思主义学者以宪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所反映的阶级本质为标准,把宪法划分为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我国的宪法是规范性宪法、保障性的宪法、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简答题)
从宪法分类的角度,分析我国宪法的类别属性。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