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管理是办公室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秘书人员对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工作。
某一组织的印章,即所谓“公章”,是其职权的象征。加盖公章后的文件具有权威性和民事法律效力,代表组织的意志与行为,由本组织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公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程使用。如果公章损坏或停止使用,负责印信管理的秘书人员应将公章及时上交原制发单位,由制发单位按规定封存或销毁。
私自制作、毁坏公章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单选题)
印章损坏时,负责印信管理的秘书人员应()
A重做制新印章
B自行销毁
C自行封存
D及时将印章上交制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