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朝始,秘书官吏列入封建王朝的文官系统,其选任途径也类似于文官选用方法。秦朝中央政府的重要秘书官员,其来源一是从开国功臣中选用,二是从六国旧部中招用,中央各部门及地方郡府的一般秘书,则通过学校培养、输送。地方政府的秘书官吏则用试吏法简选出来。
汉朝吸取了战国以来选士的经验,建立了一套选用官吏的制度,除了皇宫中的重要秘书(如中书令)和外朝的高级秘书官员(如御史中丞)由皇帝直接任命以外,各级秘书大多通过察举、征召、辟除等途径选任。汉武帝在中央开办太学的同时,还诏令全国各地的郡(国)仿照太学,兴办官学,培养人才,其中不少人被委任为地方官衙中的秘书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