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1)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2)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简答题)
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下列不属于法定情形的是()。
(单选题)
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单选题)
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自2014年()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上海就此成为全国第六个通过地方立法落实“单独二孩”政策的省份。
(简答题)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注意哪些事项?
(简答题)
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履行哪些手续?
(简答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符合哪些条件?
(填空题)
夫妻在人身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有参加工作、学习、生产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有被告计划生育的义务。
(简答题)
不符合法律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怎样计征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