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归纳是从个别事物推出一般性判断的逻辑方法。演绎是一般原理推断出个别事实结论的思维方法。
归纳由推理和结论两部分组成,其前提是若干已知的个别事实,是个别或特殊的判断和陈述。结论就是从前提出发通过逻辑推理而获得一般特征,是普遍性的陈述和判断。因此,归纳法和其它逻辑方法相区别的特点是:其一,它的推理方向是从个别到一般的过程;其二它的结论通常是为经证实的,往往具有或然性。
而演绎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思维方法、理论研究方法和表述方法,科学原理和科学体系必须遵循演绎逻辑的规则。它对于充分发挥理性思维的作用和进行科学理论的研究有其重要的作用。他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如下:
首先,归纳和演绎相互联系,互为条件。演绎法可以提供逻辑证明和反驳。如果能从某个前提推演出自相矛盾的结论,就证明这个前提是不正确的。那这样就可以避免归纳利用错误的前提为条件去推断一般的结论。演绎法在科学发现中有预见作用。归纳的知识不够完备,演绎则要求推理的完备性、无矛盾性和自洽性。
其次,归纳和演绎相互补充,相互结合。一是演绎的推理的前提不只能靠演绎产生,而是在经验归纳的基础上形成或要与经验相呼应,演绎的前提好结论的正确性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二是演绎的可靠性大,但相对创造性小。尽管演绎也是从已知到未知的推理,但演绎本身不可能对科学事实作出新概括。在科学研究中,要把归纳和演绎统一起来,既要善于运用发现的逻辑,也要善于运用理论论证逻辑,并使二者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片面的否定演绎的“归纳主义”,或全盘抛弃归纳的“演绎主义”,都会堵塞科学研究和通向真理的道路。
因此,归纳和演绎本质上一种方法。
(简答题)
为什么说归纳和演绎本质上是一种方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