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物简介勃拉姆斯(JohannesBrahms,1833-1897),德国作曲家。人们把勃拉姆斯与巴赫、贝多芬并列为“三B”,尽管这种提法的意义不够确切,但它说明了勃拉姆斯在德国音乐中的地位。勃拉姆斯创作了除歌剧以外一切体裁的作品,在交响曲、室内乐、协奏曲和艺术歌曲方面留下了众多杰作;他沿用了贝多芬式的音乐形式进行写作,同时作品也带有浪漫主义风韵;常用无标题
音乐形式,提倡音乐中的形式美,反对内容至上的原则,避免标题音乐形式。勃拉姆斯作为莱比锡乐派的一员,曾与以李斯特和瓦格纳为代表的魏玛乐派展开激烈的学术之争。
2、重要作品(1)交响曲:四部交响曲、《“学院”序曲》。(2)协奏曲:《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a小调小提琴、大提琴协奏曲》。(3)钢琴曲:《帕格尼尼主题变奏曲》、四册《匈牙利舞曲》。(4)声乐曲:《摇篮曲》、《四首严肃歌曲》(VierernsteGes?ngE.等艺术歌曲和大型声乐套曲《德意志安魂曲》等
3、艺术成就(1)他是严格按古典主义音乐形式写作的浪漫主义音乐家之一,采用混合配器法,使乐队色彩较古典时期更浓重,他写作了许多主题发展的绝妙范例,并创有“幻想变奏”手法。(2)他是舒伯特和舒曼之后又一位重要的艺术歌曲作曲家,创作了以《摇篮曲》、《四首严肃歌曲》为代表的艺术歌曲,曲中充满了含蓄、怀念、隐忍等情怀。(3)音乐风格受巴赫和贝多芬的影响,采用无标题音乐形式,显得庄重、内敛,但又不失浪漫主义诗情与幻想的特点;旋律气息宽广,节奏具有内在的张力,调式突破了大小调的界限,曲式保持传统的结构,并与民族民间音乐保持着紧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