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包括电报),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组成公文的要素分为:
(一)眉首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包括6个要素:
1.公文份数序号。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3.紧急程度。
4.公文机关标识。
5.发文字号。
6.签发人。
(二)主体
置于红色反线至主题词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
包括7要素:1. 标题;2. 主送机关;3. 正文;4. 附件说明;5. 成文日期;6. 印章;7. 附注
(三)版记
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包括3各要素:1. 主题词;2. 抄送机关;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