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德国实行分区占领,成立对德国管制委员会,对柏林实行共管,设置赔偿委员会处理德国赔偿问题。
(2)确定波兰疆界,恢复波兰的独立主权,成立波兰临时统一政府。
(3)美英同意苏联提出的对日参战条件,即满足苏联收回南库页岛,取得千岛群岛,维持外蒙古的现状,中国的大连港国际化并保证苏联在该港的优越权益,苏联租用的旅顺港为海军基地须予以恢复,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应设立苏中合办的公司共同经营,中国保持对满洲的主权,而苏联在该地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
(4)成立联合国和其他解决战后国际问题的一些国际机构,确定在联合国安理会中实行大国一致原则,同意白俄罗斯、乌克兰为联合国创始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