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
(1)主体不同。原保险主体一方是保险人,另一方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再保险主体双方均为保险人。
(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中保险标的既可以是财产、利益、责任、信用,也可以是人的生命与身体;再保险中的标的只是原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保合同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
(3)合同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中的财产保险合同属于经济补偿性质,人身保险合同大多属于经济给付性质;再保险合同全部属于经济补偿性质,再保险人负责对原保险人所支付的赔款或保险金给予一定补偿。
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在于:共同保险是多家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建立保险关系,是横向联系,就分散风险的方式而言,是风险的第一次分散。再保险是保险人与保险人建立保险关系,是纵向联系,是风险的第二次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