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内在要求
做法:正确理解贯彻马克思主义的公仆论思想,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立志做事,不要立志当官,把权力用在履行职责任务方面,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
(2)确立正确的利益观
做法:做到为人民掌好警察权,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个人的利益服务于人民的利益,自觉做到不与人民群众争利。
(3)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
途径:人民警察应该自觉接受监督,把警察权力的行使过程完全置于纪检、人大、司法、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利用不断完善的公安监督体系和制度,增加警务活动透明度,确保警察权力不被滥用,真正做到用权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