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的情况如下:1996年8月8日甲公司成立时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亿元并且已经募足,公司净资产额为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资金使用效益良好,而且公司3年来连续盈利并向股东支付了股利,没有违法行为。现在,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筹集资金8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开会,共提出了向银行借款、增资发行新股甲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四种设想。 你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请提出这几种融资方式在法律上的可行性。
正确答案
(2)、增资发行甲股也没有法律上的障碍,因为距前一次发行股份的时间已超过12个月,而且公司效益良好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符合发行新股的基本条件。
(3)、发行债券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因为法律要求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而如果发行8000万的债券,将突破这一界限(1.8亿元的40%为7200万)。因此,要发行公司债券,必须不突破7200万元的限额。因而,采用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必须结合其他融资方式才能筹集够8000万元。
(4)、发行可转换债券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因为可转换债券发行额应不少于1亿元。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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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公允价值的情况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品种 取得成本 6月30日 12月31日 数量 公允单位价值 金额 (万元) 数量 市价 (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万元) 数量 市价 (万元) A 8 16 128 8 14 8 17 B.6 18 108 6 15 6 16 甲公司按单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半年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1年,出售A,B两种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前无其它会计事项。售价分别是: 140万元,110万元。 12月31日A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变动为:()
(单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公允价值的情况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品种 取得成本 6月30日 12月31日 数量 公允单位价值 金额 (万元) 数量 市价 (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万元) 数量 市价 (万元) A 8 16 128 8 14 8 17 B.6 18 108 6 15 6 16 甲公司按单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半年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1年,出售A,B两种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前无其它会计事项。售价分别是: 140万元,110万元。 2011年,出售A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单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公允价值的情况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品种 取得成本 6月30日 12月31日 数量 公允单位价值 金额 (万元) 数量 市价 (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万元) 数量 市价 (万元) A 8 16 128 8 14 8 17 B.6 18 108 6 15 6 16 甲公司按单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半年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1年,出售A,B两种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前无其它会计事项。售价分别是: 140万元,110万元。 2011年,出售B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单选题)
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了管理人;2014年8月,管理人对甲公司各项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进行清理时发现下列情况,其中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的是()。
(简答题)
1996年2月,甲信用社与乙工厂、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担保合同。合同规定:由甲信用社向乙工厂提供15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1996年2月15日至1996年8月15日止,由丙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期限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该笔贷款到期后,甲信用社多次向乙工厂催要,但乙工厂一直拖欠不还。1996年11月12日,甲信用社要求担保人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也未履行还款义务。甲信用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工厂立即归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担保人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丙公司对担保这一事实并无异议,只是辨称保证行为已过保证期限,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
(简答题)
1996年2月,甲信用社与乙工厂、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担保合同。合同规定:由甲信用社向乙工厂提供15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1996年2月15日至1996年8月15日止,由丙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期限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该笔贷款到期后,甲信用社多次向乙工厂催要,但乙工厂一直拖欠不还。1996年11月12日,甲信用社要求担保人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也未履行还款义务。甲信用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工厂立即归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担保人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丙公司对担保这一事实并无异议,只是辨称保证行为已过保证期限,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
(简答题)
1996年2月,甲信用社与乙工厂、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担保合同。合同规定:由甲信用社向乙工厂提供15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1996年2月15日至1996年8月15日止,由丙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期限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该笔贷款到期后,甲信用社多次向乙工厂催要,但乙工厂一直拖欠不还。1996年11月12日,甲信用社要求担保人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也未履行还款义务。甲信用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工厂立即归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担保人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丙公司对担保这一事实并无异议,只是辨称保证行为已过保证期限,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
(简答题)
1996年2月,甲信用社与乙工厂、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担保合同。合同规定:由甲信用社向乙工厂提供15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1996年2月15日至1996年8月15日止,由丙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期限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该笔贷款到期后,甲信用社多次向乙工厂催要,但乙工厂一直拖欠不还。1996年11月12日,甲信用社要求担保人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也未履行还款义务。甲信用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工厂立即归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担保人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丙公司对担保这一事实并无异议,只是辨称保证行为已过保证期限,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是否已过保证期间?
(简答题)
2006年3月1日,甲厂为扩大生产,决定向乙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半年。由丙公司向乙银行为甲的借款合同作一般保证。2006年8月31日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乙要求丙替甲偿还借款,丙拒绝。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担保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