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机的并列操作应由主值班员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副值班员进行操作,但其必须经过车间进行发电机并列单项考试合格。
(2)并列操作应由专人监护,一般由单元长或专业技术人员监护。当副值班员操作时,可由主值班员监护,且在并列过程中,不应更换操作人。
(3)并列过程中,汽轮机转速的调整应根据同期表计的转向与快慢来进行,使同期表的指针以顺时针方向转动(即发电机的频率稍高于系统频率),转动不可过快或过慢(脉动同期:自动并列7s,手动并列5s)。
(4)并列过程中出现下列现象时,不准合闸:
1)同期表指针旋转过快;
2)同期表指针出现跳动;
3)同期表指针停在同期点不动。
(5)发电机并列后,应注意监视、调整发电机各参数,直至机组负荷及各参数稳定后,方可离开发电机控制盘。
(6)手、自动并列前,必须确认430V在断开位置。
(简答题)
发电机并列操作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