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纺织品公司与某市第三毛纺织厂在某市经委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口头达成一项买卖混纺雪花大衣呢的协议。协议达成后,此种衣料因季节性因素十分紧俏,价格上扬,第三毛纺织厂便将原定卖给市纺织品公司的那批衣料,卖给市强华百货公司,故无货可供。市纺织品公司要求市第三毛纺织厂赔偿其损失。第三毛纺厂则坚持,与买方某市纺织品公司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所以其不应受口头合同的约束,故其不向某市纺织品公司供货,不是违约行为。此合同因()。
A被告违反合同约定,不向原告供货,显然构成违约
B无书面形式,故不可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C口头合同且又不是及时清结,故无效
D口头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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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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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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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胜利电镀厂(以下简称甲方)从1996年起为某市汽车油箱厂(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电镀零配件。至1999年,双方业务往来加工额已达9万余元,同时乙方欠甲方的加工制作费47000余元迟迟未给付。2000年5月,乙方更名为市汽车制造厂。甲方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时,该厂以“原厂撤销,厂长更换,汽车油箱厂的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2000年8月,甲方诉至该市某区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某市汽车制造厂是否应承担偿还乙方债务的义务?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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